便攜式電子汽車衡作為一款稱重電子秤,也稱為便攜式軸重儀,其準確度是極為重要的。選用高精度稱重傳感器和功能豐富、存儲功能強、帶隨機微型打印機、帶蓄電池具有停電續用功能的稱重顯示儀表,以及高精度防水接線盒,雙屏蔽信號電纜,而且整個系統具有防鼠咬和防功能,廣泛使用在糧食、果品、棉花、蔬菜等收購流通行業和深加工行業!如今,菜市場上短斤缺兩的現象很普遍,同樣,這種不道德的行為在便攜式汽車衡中也不少,汽車衡作弊手段主要通過這些手段實現。

汽車衡作弊手段有:
1、對稱重傳感器到儀表的電子線路私接非法裝置,來達到計量作弊的目的。
2、對計量車輛采取帶掛車過重,單車回皮的手段來達到提高凈重的目的。
3、用被稱重車輛裝載以損耗物體(如水)在回皮重時將水倒掉,在駕駛室多坐人員,回皮重時多坐人員不上車達到提高凈重的目的。
4、隨著現在車輛長度的增長,秤體長度也在增長,使得計量員在觀察車輛在秤上的計量位置是否合理時有較大的難度,容易使不法人員鉆空子,采用壓秤、不完全上秤等作弊手段。
5、計量員受非法分子的威脅或利誘,在微機稱量確認環節上做手腳,改變稱量結果。
影響汽車衡準確度的因素介紹如下:
1、化整誤差的消除—應消除任何包含于數字示值中的化整誤差。
2、凈重值的zui大允許誤差—zui大允許誤差均適用于除皮后的凈重值,預置皮重值除外。
3、誤差分配汽車衡,便攜式汽車衡,電子汽車衡—對各模塊單獨測試時,應按JJG555-1996中4.4.4規定進行誤差分配。
4、檢定時的測試—提交測試的電子吊秤應進行整機測試。
5、稱量結果間的允許誤差—不管稱量結果如何變化,任何一次稱量結果的誤差,應不大于該稱量的zui大允許誤差。
6、重復性—對同一載荷,多次稱重結果之差,應不大于該稱量的zui大允許誤差的值。
7、旋轉—載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?范圍內旋轉任意角度,示值誤差均應符合5.1.1的規定。
8、多指示裝置—汽車衡,便攜式汽車衡,電子汽車衡的不同指示裝置與打印裝置之間示值之差應為零。
9、檢定標準器—檢定電子吊秤用的標準器的誤差,應不大于汽車衡相應稱量zui大允許誤差的三分之一。